品牌行还是不行,自己说了不算,相关机构说了也不算,消费者的口碑才算数。
尚在有效期内的2017版《云南名牌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突然宣布废止,当地茶企的“著名商标”还有什么用?
日前,云南省政府公开发文,宣告2016年12月1日印发的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名牌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云政办发〔2016〕134号)废止。尚处于有效期内的504件“云南省著名商标”,顿时陷于尴尬境地。
据了解,该《办法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。老茶鬼经查询相关资料发现,截至2019年1月,有效期内的“云南省著名商标”中,与茶、茶叶、茶叶代用品相关的30类商标共有60件,涉及59家企业或个人。
这些已上榜的茶类“著名商标”,除了市场上耳熟能详的大益、勐海茶、陈升号、龍園號、澜沧古茶、勐库、凤庆滇红茶等十多件商标外,其余均为名不见经传的小品牌、地方品牌。如果从知名度层面考量,真正有名气的品牌占比不到3成;如果参照该《办法》规定的申请条件之一“市场占有率位于本行业或者全省前列”,显然会有更多在列的“著名商标”值得怀疑。
由此可见,所谓茶类“著名商标”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神奇存在。
荣登政府“红榜”,是每一个有追求茶企的梦想
荣登政府“红榜”,是每一个有追求茶企的梦想,原本是件好事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,往往容易背离名牌评选的初衷。虽然最终上榜的“著名商标”不排除有货真价实的,但浑水摸鱼的也不在少数。如此一来,“著名商标”的含金量自然大打折扣。那些有名无实的“著名商标”,如同镀金的泥菩萨,即使“镀金”也终究是过不了河的。一旦产品质量或运营出了问题,政府还要背锅,这对其它在册的“著名商标”也是一种无形的伤害。
“企业的品牌,是不是名牌,是不是知名和著名,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,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。”不久前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答记者问时表示,政府评比、奖励名牌,实际上是扭曲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,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,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,也容易产生政府的寻租和腐败行为。
此次云南省取消名牌评比,应该说是更利于市场公平竞争。尤其对于为数众多的茶企来说,扔掉所谓的“著名商标”,大家终于又站在同一起跑线上。品牌行还是不行,自己说了不算,相关机构说了也不算,消费者的口碑才算数。
非常赞同政府公布的品牌榜单“只黑不红”。如张茅局长所言,“‘红榜’是消费者的口碑,是企业应该做到的,‘黑榜’就是你违法经营要受到惩处。”
至于一些与政府没有脱钩的协会、所谓“红顶中介”组织的各类变相评优行为,业已被明确叫停。可以想见,今后无论哪个企业所谓的“名牌”、“著名商标”都不再可信,更不可靠。
花钱买名气的时代过去了,没有好口碑还怎么混?
既然“著名”不再被授予,品牌之路已无捷径可言,只有脚踏实地走下去!
附:有效期内涉茶(30类)“云南省著名商标”名单(截至2019.1)——略
(资料来源:老茶鬼,转载自:茶业周刊)